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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创新训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

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该项目要求本科生个人和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该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该项目要求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创”项目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扩展资料

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参与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计划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4、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计划高校的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5、参与计划高校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6、参与计划的学生,如发现该校实施该计划时有违反我部要求的情况,可以向我部投诉。投诉的问题要确切,并且署真实姓名。

创新训练项目有哪些类别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指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研究报告的撰写、成果(学术)展示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指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团队中的每个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和模拟企业运行进行验证实践,撰写出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哪些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团队申报一般不超过五人。

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学分,对于完成项目训练达到预期目标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鼓励高校出台激励政策,吸引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指导。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支持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条件保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各高校保障落实情况核定下一年度各校项目申报指标。

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

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训练方案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训练方案3篇

篇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训练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学校在“十一五”期间及以前已经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基本情况

(二)学校已有工作成效及经验总结

二、指导思想(含计划思路)

三、计划目标(含计划目标设想及分年度预期目标)

四、计划内容

(一)计划项目设计,含项目规模、科类分布、年度分布、资金规模、企业参与程度等。

(二)计划实施与管理,含计划组织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措施,管理办法简介(以后需要提交详细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计划实施监控与改进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一)校内外的保障条件(经费、场地、指导力量等)。

(二)配套政策(修订培养方案、选修课程开设、对参与计划的学生和导师的激励政策、约束机制等)。

六、学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篇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训练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黑教高[2012]38号)要求,服务于创新型省份建设,面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需求,结合《哈尔滨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哈尔滨学院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促进、市场导向、学校创新、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住我校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人才高校的有利契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计划目标

依托我校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以我校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物理实验中心和艺术教学实验中心)、土木工程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中心、艺术设计专业创意设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管学院SYB实训中心等一批创新创业实训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的实验条件,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训练,开展“创新、创业、创优”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形成人才培养新优势,培养适应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适应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组织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项目申报,监督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校级组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评审、运行、验收、经费管理等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项目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组 长:樊 千

副组长:丛 军、张旭东

成 员:孙红镱、孙志国、盖功琪、于永红、李云晖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崔永滨

副主任:黄丽丽、宁 凯

成 员:苏冬妹、孙 亮、张成强、马丽娟、陈 涵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评审、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收集整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图片文字资料,总结工作经验。

三、项目遴选组织

(一) 申报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均可申请。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同等条件

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

2.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研究生学历或曾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学科竞赛中获奖,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全程起辅导作用,负责指导以学生为主的训练项目实施。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能超过2个。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4.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应有效促进学校与企业、理论教学与实训实习、创新教育与基本知识以及技能教育的有机结合,面向哈尔滨市城市发展新战略及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5.学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所和实验仪器设备。

(二) 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工作组”。

2.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学院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评审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学院专家委员会决定是否推荐至学校进行评审,并对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进行排序、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由项目组修正后向学校提交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组织协调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和省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决议通过的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发文公布结果。

四、经费管理

(二)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教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项目所在学院共同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

(三)项目立项后,学校将划拨项目经费的50%用于项目启动实施,项目中期检查通过,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报销余款。

(四)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使用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材料费、会议费,或用于支付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论文的版面费以及专利申请费等。

(五)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五、验收与评估

(一)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并参加项目结题答辩。

(二)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应标注“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所需费用由项目支付,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三)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研究成果和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等填写指导教师评语。

(四)学院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并组织项目现场答辩验收会。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0%。答辩验收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整理完整的项目材料和答辩验收会的图片和文字总结材料,连同验收结果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组织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完整、不真实;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擅自更改《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自实际结题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指导训练计划项目

篇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训练方案

一、整体概况

计划的整体实施情况,如计划的目的、定位和实施原则等。

二、组织管理

计划的学院组织管理体系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三、项目实施

学院对项目过程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支持措施

学院对计划的支持政策与举措,包括对教师的工作考核与奖励措施,实验室建设与开放措施等。

五、教育教学改革

学院与计划配套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包括将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体系,并将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或课程的情况等。

六、实施成效

学院实施计划的成效与辐射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与满意度水平;学生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科学作风等方面的受益情况;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氛围形成与发展情况(根据项目申报规模、参与项目的学生比例等);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专利、产品和公司实体等成果。

七、其他

结合学院优势在计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课程拓展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以及对学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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