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大学生返乡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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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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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1.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网络创业扶持
政策内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各地可给予一次创业扶持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5.到贫困村创业
政策内容: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6.创业项目省级资助
政策内容: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符合):(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2)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申报项目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拨付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办理渠道: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站:http//www.fjbys.gov.cn/zxzx1),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网站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7.初创企业经营者进修学习资助
政策内容:每年资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各地就业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实际费用80%且每人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9.税费减免
政策内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个人独资企业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渠道:各级国税、地税部门
10.支持返乡创业
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项目新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连片10亩以上、流转年限3年以上的,自创业之日起三年内由创业地县级财政每年给予每亩500元的资金补助,三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满3年继续流转的,每年给予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
办理渠道:创业地财政局、人社局
11.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业,具有我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创业所在地基层(社区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办理渠道:所在地基层(社区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
第七条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大学生返乡创业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 新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补助政策。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3.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前创办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返乡创办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奖励。
5.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6.其他政策。享受免费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相关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宿松县就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556-5665100。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扶持政策:
1、开业补贴
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创业运营补贴
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3、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创业实体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评定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顶目补助·对评定为市、县级优秀票 APP内打开 自当地人社、财政司 10万元。
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每年申报评定一次,请关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申报期间内,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也可到创业地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窗口办理。
一、项目扶持对象
1.申请人须是2020年后(含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
2.申请人须是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
3.申请项目须已工商注册,且注册地在县(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内须从事涉农行业,注册地在乡村(乡、镇、村)可从事涉农或非涉农行业。
4.申请项目应为刚起步、有较强资金需求且具备一定发展前景的初创型小微项目,可参照2011年6月工信部等四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二、扶持方式、额度、数量
1、无偿资助项目:为初创型小微项目提供2万元的无偿资助(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为全国700个项目提供无偿资助资金1400万元,每个项目2万元,河南省无偿资助项目数量待后续通知确定)(已经截止)
2、免息借款项目:为初创型小微项目提供不低于2万元1-3年免息、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基金会免息借款支持项目不少于50个(正在火热报名中)。
各高校、各省辖市团组织可根据大学生乡村创业项目情况,面向社会募集资金扶持配套或者加码扶持。基金会免费提供社会募集通道。
三、项目扶持事宜
入选免息借款支持项目纳入“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育体系及各地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提供组织支持、智力支持、金融支持等综合服务。
(一)纳入青创组织
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二)结对创业导师
为支持项目负责人配备一名地市级以上青年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结对辅导、项目问诊、长期跟踪等服务。
(三)跟进金融服务
根据项目不同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联合省农担、中原银行等金融机构跟进提供小额贷(借)款、大额担保贷款、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四)提供培训课程
定制专项课程,线上搭建直播课程体系,线下举办创业大讲堂,提供高品质培训服务。
(五)开展交流活动
依托“春雁行动”合作媒体、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为大学生乡村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参与“双创周”“创青春”“交流营”等青年创业服务重点活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大学生回家创业有什么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5-4323137)
2、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微小型企业的基础知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5-4325005)
3、可以申请入驻含山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享受创业园优惠政策: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的电子商务企业、文创企业、新业态企业、一定科技含量企业,可申请入驻含山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入园后可享受:(1)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2) 免交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3)场地租金实行“一免两减半”1年全免,后2年减半收取。(4)水费、网络费给予适当减免一系列优惠政策。
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国家扶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12010136号文件,“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的精神,对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免费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创办企业具备一定条件者,可以申请小额货款和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2、社会保险补贴
对创办企业吸纳了一定数量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或自己是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从事了个体经营,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是参加政府举办或组织参加的。
3、小额担保货款
对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货款,属微利项目的可享受补贴贷款利息。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具体也根据当地社会情况下有不同的资助政策
4、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了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高新技术均可按规定分别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5、税收减免
对开办企业当年新吸纳了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或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3内年可减免一定范_内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
大学生返乡证名怎么开?
返乡证明首先在当地居委会要领取返乡证明的表格,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交给居委会,居委会通过审批给你开证明。根据个人申请流程,一共需要三个证明一个通行证。我们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没有单位,所以需要目的地村委开具接受证明。这个证明村委开好之后直接拍照发过来就可以了。健康证明及承诺书有了上面这个返村接受证明就可以直接去本地社区医院办理健康证明和承诺书。办理健康证明需要抽血化验和拍CT两个流程,体检合格后,卫生所会给证明盖章,并要签下承诺书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第一条: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法律分析】
为了支持、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国家对大学生返乡创业出台了非常多的优惠、扶持政策,今天就给大家解读返乡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农业农村部部联合农业发展银行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发符合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税费减免、场租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扶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对此,我市将持续优化创业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聘任一批志愿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的创业导师,纳入郑州市大众创业导师服务团管理。
我市将支持各区县(市)依托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服务业专业园区等现有各类园区,改造提升一批乡情浓厚、特色突出、产业集中、营商环境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各区县(市)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平台,将其打造成为综合性返乡入乡创业孵化载体。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给资金支持,也有税费减免,郑州将为返乡入乡创业者“真金白银”的支持。
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40万元。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时免收登记费和服务费等。市本级每年评选3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每人奖励10000元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持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返乡创业补贴
拓展资料:返乡创业市场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10人以上的,再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由当地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4-22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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