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怎么看结果)
- 加盟资讯
- 2023-04-19
- 42
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1、创新维度
具有原始创新或技术突破,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在商业模式、产品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工艺流程、应用场景等方面取得突破和创新。

2、团队维度
团队成员的教育、实践、工作背景、创新能力、价值观念等情况。团队的组织构架、分工协作、能力互补、人员配置、股权结构以及激励制度合理性情况。团队与项目关系的真实性、紧密性,团队对项目的各类投入情况,团队未来投身创新创业的可能性情况。支撑项目发展的合作伙伴等外部资源的使用以及与项目关系的情况。

3、商业维度
商业模式设计完整、可行,项目已具备盈利能力或具有较好的盈利潜力。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及市场前景,项目与市场需求匹配情况、项目的市场、资本、社会价值情况,项目落地执行情况。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怎么看结果

1. 主赛第一轮: 入围项目进项
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分组网络评审
评审流程及内容:①将入围项目分为两类,其中创意类分成3组,实践类分成2组。②创意组以创意设计项目计划书为评审依据。实践组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的创业项目计划书为评审依据。计划书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评审结果:晋级赛,直接产生铜奖获得项目,其中实践组项目占一定比例。比赛结果公布。
2. 主赛第二轮:全国总决赛,评选金奖,银奖,铜奖。
评审方式:团队分组答辩
评审结果:进M项,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前xx名为金奖,xx名至xx名为银奖,xx名至xx名为铜奖。比赛结果公布。
3. 公开答辩环节、颁奖及闭幕式
展示方式:公开答辩
评审流程及内容:①A.项目展示,参赛团队依次进行项目展示,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8分钟。B.评审专家提问,评审专家向参赛团队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7分钟。C.项目点评,评审专家对路演项目进行点评,点评时间不超过3分钟。
在苏大要得创新创业一等奖要哪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级校规,学制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2)专业基础扎实,学制内没有任何课程考核不及格的记录。
(3)在创新创业学院的课程体系中,学制内至少修得11个学分,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服从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和学习安排,没有在创新创业人才档案中出现不良记录。
(5)创业导师的年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二)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制内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本科生在学制内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参与发表过至少1篇关键词含“创业”的创新创业类学术论文;研究生在学制内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参与发表过至少2篇关键词含“创业”的创新创业类学术论文。
3.以个人或团队(申请者排名前3)身份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或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大赛,取得校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4.所在团队(申请者排名前3)顺利融资10万以上风投资金,或所在团队(申请者排名前5)顺利融资100万以上风投资金,或所在团队(申请者排名前8)顺利融资1000万以上风投资金。
5.入驻江苏大学创新创业苗圃或创业孵化基地后孵化情况良好,曾被学校评为“十佳创业之星”或“十佳创业团队”(申请者排名前3)。
第六条 测评时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照创新创业学院课程学习平均成绩(G1,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创新创业科研创新与实践孵化成效(G2,按加分项细则计算实际得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最终得分=G1*60%+G2*40%,最终按具体得分排序,确定获奖人选及等级。
第七条 加分项G2的计分规则主要有(以下计分规则针对获奖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1.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创新创业类学术论文的,每篇加10分;被EI、SCI、CSSCI等检索收录的每篇另加10分。参与发表以上论文或的,每篇(本)加5分。
2. 参与撰写创新创业类著作,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创新创业类学术论文的,每篇加5分。
3.获得发明型专利者,每项加1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者,每项加20分;获得外观型专利者,每项加3分。
4.参加国家、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活动中,被批准立项的,每项加5分。
5. 参加全国“互联网+”和“挑战杯”创新创业赛事,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的,分别加20、17、14、12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的,分别加15、12、10、8分。
6. 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倡导的,或者科技系统、教育系统、人社系统、团系统、发改委系统等官方组织的其它创新创业类赛事或路演,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的,分别加15、12、10、8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的,分别加11、9、7、5分。
7. 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倡导的创新创业类赛事或路演,获得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的,分别加6、4、3、2分。成功报名参赛但没能获奖的,每次加0.5分。
8. 顺利获得风险投资10—50万人民币的,加8分;获得51—120万人民币的,加12分,获得121—1000万人民币的,加18分;获得1001万人民币以上的,加25分。
9. 被评为学制内“十佳创业之星”或“十佳创业团队”的,加5分。
第八条 加分项G2的补充说明
1. 金奖及以上奖项均按一等奖计算。
2.关于团队项目的成员加分,按照成员在团队中的排序,2、3、4、5、6名分别按照第一负责人得分标准的80%、70%、60%、50%、40%计分。排位在7及以后的成员不得分。
3. 在同一项赛事中,某个学生的加分不可累计,按最高的单次得分加分。
4. 学生获奖等级及在团队中排序认定等存在争议的,由创新创业学院和大学生创业导师综合各方信息进行具体评定。
第九条 如果学校出台当届创新创业学院学员奖学金评审细则,以当届的评审细则为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哪些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团队申报一般不超过五人。
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学分,对于完成项目训练达到预期目标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鼓励高校出台激励政策,吸引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指导。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支持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条件保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各高校保障落实情况核定下一年度各校项目申报指标。

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
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创项目的原则
大创项目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各高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报我部备案并对外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部。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部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参与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计划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4-19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limehao.com/article/457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