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购房资格成都 成都办理购房资格需要带什么资料
- 公司注册
- 2023-03-07
- 60
成都置业顾问帮客户解决购房资格违法吗
违法
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成都市住建局特别提示您: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您在购房过程中要提高防诈意识,凡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微信、微博、公众号,称可通过内部关系运作获取公租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的信息,或称可通过变更社保、户籍获得购房资格、提高摇号顺位的信息,均是涉嫌犯罪的诈骗信息,切忌向陌生人支付任何费用,谨防上当。若遭遇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社保、金融、房产中介的,请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在成都购买商品住房须符合以下规定:有成都户口2年或以上,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有成都单位社保连续缴纳2年或以上,且稳定就业,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落户不满2年,有成都单位社保连续缴纳12月,且稳定就业,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
关于“代持”购房、“帮助”无资格购房 成都出警示
5月6日,记者从四川银保监局官网获悉,成都市住建局、四川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的商品房交易行为作出警示。
三部门表示,近期,有媒体报道个别不法中介能够“帮助”无资格的购房人取得购房资格、假借他人名义“代持”购房、挪用经营贷或消费贷资金购房等现象,给购房群众带来风险和隐患,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为此,成都市住建局、四川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三部门联合就商品房交易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购买商品住房时,请不要轻易相信“帮助搞定购房资格、进行合同更名转让”等不实信息,政策规定严禁期房买卖,您购买的商品房在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前禁止转让或以更名方式变相转让。
二、调控政策期间若无资格购买商品住房,请不要借用他人资格和名字“代持”您出资购买的商品住房,这种方式购买的商品住房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将登记为他人所有,现有政策规定不动产登记满3年后方可转让,相关热点楼盘不动产登记满5年后才能转让。期间若发生物权争议,可能会受到他人信用变化、债权债务及婚姻家庭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您的相关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三、需贷款购买商品住宅的,不要轻信个别不法中介以“低利率、放款快、免担保”为噱头诱导购房者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形式套取银行资金购房。若违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为自己或他人提供购房款,银行将视为违约行为提前收回贷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将对违规问题依法严格问责并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规挪用经营性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四、房屋属于个人及家庭重大资产,购买时一定要深入了解房地产和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调控政策,善于识别交易中的各种套路和虚假信息,防止上当受骗,资金受损。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或金融秩序的,应向属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投诉;若遭遇消费欺诈或“黑中介”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想在成都买房没有资格怎么办?
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即可获得购房资格。
高新南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可以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满24个月的;
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扩展资料:
成都购房资格的介绍如下:
企业和经营主体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在3月底之内补缴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成都购房门槛提高 限购对象由个人变为家庭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成都摇号买房细则出台 今起购房须上网站实名登记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07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www.limehao.com/article/283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