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营销管理 互联网金融营销管理办法
- 网站优化
-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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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营销有哪些模式?
主要有以下4种:
1.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2.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
3.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
4.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营销方式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
模式概述: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二、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
模式概述:通过P2P网络融资平台,借款人直接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后,可以直接与借款人签署借贷合同,提供小额贷款,并能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获得投资回报。
三、众筹融资模式
模式概述:所谓众筹平台,是指其创意人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或其他支持,再将创意实施结果反馈给出资人的平台。网站为网友提供发起筹资创意,整理出资人信息,公开创意实施结果的平台,以与筹资人分成为主要赢利模式。
四、虚拟电子货币模式
模式概述:虚拟货币是一种计算机运算产生或者网络社区发行管理的网络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一些虚拟的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
五、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
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金融产品。与原来的线下购买相比,网络理财、保险更加便捷、透明,门槛也相对降低,并能及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是什么?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外汇局、知识产权局七部委联合发文,于2021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1月31日。
《管理办法》透露出了多个重要信号,首先金融产品销售相关监管办法首次联合七部委发文且均为核心管理部门,可见整个文件背后的关注程度和重要程度是非常罕见的。
其次,针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金融产品特殊领域,其背后折射出对互联网平台治理迈入深水区,彻底厘清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进一步强调了金融产品营销也必须持牌从业,强调应当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或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营销宣传内容和行为的具体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营销宣传内容应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全面披露金融产品的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要分区展示各类金融产品,不得进行骚扰性营销和嵌套销售;另外,明确精准营销、直播等新型营销、组合销售的基本行为规范。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09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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