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医疗机构(成都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 公司注册
-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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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开办诊所需要什么证.怎么办理?
方法如下: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 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 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医疗机关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在成都开个人诊所需要什么条件和如何办理手续呢?
你好!
在卫生局出示医师证,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然这些的前题是你先把门面找好,不过最好是先到卫生局去咨询一下。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成都高新锦御诊所有限公司怎么样?
成都高新锦御诊所有限公司是2016-10-18在四川省成都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昆和路88号1-07号。
成都高新锦御诊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0100MA62L28HXX,企业法人王文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成都高新锦御诊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营利性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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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成都锦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05-2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静沙北路301号6楼。
成都锦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0104MA61UYL92X,企业法人范玉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成都锦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医疗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医疗机构企业管理服务、医疗机构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调研、贸易经济与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锦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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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成都办理特殊门诊的步骤是什么,办理特殊门诊的条件是什么。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一、办理
1. 初次办理: 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详情请点击《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本条只针对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2. 初次办理或再次办理: 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一家市医保局定点的医院作为本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的门诊医疗办公室领取空白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3. 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院医保办或医务处或门诊医疗办公室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
4. 中断治疗6个月(含)以上,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的程序(第1条)进行办理。
5.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特殊疾病期间如病情变化需要住院,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市医保局定点的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的相关程序予以报销。
6. 市医保局就报销范围、有效时间范围、方式等签署审批意见。
7. 肺结核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相关手续直接在结核病专科医院办理,市医保局特殊疾病窗口不予受理。
二、治疗
8. 门诊特殊疾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和处方(由医院提供),每张处方的药量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时超量开药或与病情不相符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产生的费用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 门诊特殊疾病如在审批期内确需更换治疗和/或用药方案,需办理由相应科室主管医师填写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用药更改申请表》,并由科主任同意后加盖医院公章,然后与《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的个人联(红联)一起交市医保局审核处审批,确定更改有效时间。若是增加疾病,还需符合《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的相关规定。
三、报销所带资料
10.(1)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费用清单;
(4)病员本人的成都市建行、农行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5)社保卡、身份证,若是代办人办理,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6)在门诊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需一并带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报销
11.费用由个人先垫付,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前来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12.精神类疾病,符合精神疾病分类(CCMD—3)0—3类的,每6个月审批、报销一次,报销时不支付起付线。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13.除上述第11条[精神疾病分类(CCMD—3)0—3类]之外的疾病,每3月报销一次,报销时要支付起付线。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14.报销在市医保局基本医疗处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政策与住院的报销政策一致。每次报销金额=(每3个月门诊费用总额—自费部分—自付部分—该院起付线)×[(年龄×0.2+75)÷100]。
15.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970元; 二级医院:580元; 一级医院:360元。
16.办理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其在住院期间产生了与特殊疾病门诊相重复的费用,在特殊疾病报销时,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异地医疗
17.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异地的分支机构和异地安置的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殊疾病患者,到市医保局审核处领取《成都市异地分支机构及退休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在所在地选一家社保定点医院。选定的医院在《登记表》上签章,并经选定的医院所属的社保部门同意并签章后,方可在所选择的医院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3(6)个月期满后,到市医保局审核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不需医院签章,报销时在医保局填写,由医保局直接审核报销。
提示:请把本次医保局审批并盖章的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红色)复印一张,期满后续办特殊疾病门诊审批业务时一起带来,以便审批工作。
特殊门诊报销范围
第一类: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第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
成都有那几家医院开通异地医保
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到成都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手续或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3个月内成都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到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手续。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1、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四段四号
2、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空军医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1号
3、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二环路北二段82号
4、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万象北路18号、成都市红星路一段44号
5、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10号和草市街165号
6、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地址:锦江区静明路377号、静居寺路18号
7、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8、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0号、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1416号
扩展资料:
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如仍需继续异地就医的,应重新办理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手续。有效期自核准登记之日开始。
长期异地居住或务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在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事前备案登记手续,办理时应提供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异地户籍、居住证或异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二)、异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异地务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体经商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医保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类)
成都医保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有关问题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2-13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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