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营销管理(互联网保险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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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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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营销现状分析
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我们将这一过程归纳为四个时期,分别包括长达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飞猛进的探索期、正在经历的全面发展期和即将到来的爆发期。
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
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2000年9月,泰康人寿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线”的开通,实现了服务的全程网络化。与此同时,各保险信息网站也不断涌现。
然而,鉴于当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的影响,受众和市场主体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不足,这一阶段互联网保险市场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企业门户的资讯作用。随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
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为中国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伴随着新的市场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开始出现市场细分。一批以保险中介和保险信息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涌现。有些网站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相对较小,电子商务渠道的战略价值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在渠道资源配置方面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带。保险电子商务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决策者的充分重视,缺少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
三、全面发展期(2012年-2013年)
在这一时期,各保险企业信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逐步探索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这一年取得跨越式发展,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引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
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是保险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保险并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售卖这么简单,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应运而生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保险行业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可控、可靠的体系和经验,确立起互联网保险的基本模式。保险公司进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爆发期(未来)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保险行业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保险电商化时代已经到来。
未来,移动展业净土掀起互联网保险新一轮高潮,它将围绕移动终端开展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及客户维护服务等一系列业务活动。保险业在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分为四步走:第一是无纸化,将纸质保单转换为电子保单;第二是智能化,在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展业、投保等业务简易、规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为客户提供回归保障本质的高级定制保险产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动保险生态系统,包括高级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全方位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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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网络保险营销
和传统的展业方式相比,网络展业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效率。陌生拜访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向客户解释保险是怎么回事,准备一箩筐的话术,费不少的口舌,也许对方还是很抵触,而现在,个人网站成了客户前期了解保险和代理人的一个好窗口,客户会比较主动地去了解和接受一些东西,浏览网站能多少增进了解,对代理人也打了印象分。这时候再约访见面,大家之间减少了隔阂,签单成功率明显高很多。另外还有一个好处,投保人投保的盲目性降低,退保率也会降低。还有网络展业的时间也很灵活,可以在电脑旁随时和客户交流,回答他们的问题,有求必应。中国金融大典在费用上,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往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用于险种目录、说明书的印刷,还会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向客户寄送各种相关材料等等。而网络营销则只需将所有险种的信息(保障利益、购买提示、保费测算等)放在网上,客户就可以自己查询,就不需要专人去寄送材料。客户还可以通过网络对几家相似的险种条款定价进行比较,选择最为满意的险种。当公司新险种推出的时候,可以更及时地上传到自己的网站或主页上。延伸服务,拉近与客户的距离网络营销即时与快捷的优势,使得能与客户保持长久的信息沟通,向客户传递最新的保险资讯。沈贤军的中国保险网的保险新闻日日更新,除了和保险相关的内容(比如保险案例、保险法规)外,还有电视剧集、时尚生活等板块。这样是为了延伸服务,体现网站的多功能性,使他人不仅获得保险知识,还能一举夺得。同时,这些补充的内容一旦使客户产生了兴趣,就有助于增加他对该网站的印象,保持下一次浏览的延续性。面对面拜访不可避免地会遭遇拒绝等尴尬,而网络有一定的隐秘性,在网上交流反而回旋的余地很大,拉近距离也许会更容易。客户主动询问,说明他有一定的保险意识,对保险不那么排斥,他在心理上的自主性越强,你们之间的互动性就会增强,对话进行起来会更轻松,代理人也会更容易地走近他们。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代理人双方沟通的良好媒介。一方面,代理人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代理人的情况。据悉,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保险营销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在全国推广,消费者只要动动鼠标,自己的代理人的资信情况就将一目了然。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将包括保险营销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资格证号码、展业证号码、保险营销员的从业行为信息,包括他所服务的保险公司和服务的诚信情况,以及收到客户投诉和违规处罚的情况。这些信息都将通过此系统向社会公布。相信这个系统推广后,更多准客户老客户会通过网络这个透明的窗口,检验代理人和公司的信誉度。扩展资源,培育优质客户群代理人最头疼的是如何去接触新的准客户,如何去开发高端客户。从上网人群来说,数量众多且每年成倍数增长的互联网访问者是保险网络营销的潜在目标市场。代理人会在网络中结交更多的朋友,扩大客户群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截止2006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总人数为1.23亿,比2005年增加2,000万人,增长19.4%。这一目标市场具有开展保险网络营销的诸多优势:就目前来看,上网用户大中专以上学历占82.2%,相对较高的文化素质使他们能够相对较容易的理解网上提供的保险商品及公司信息;个人上网用户平均月收入2,000~3,000元者占10.3%,这样的经济收入为他们购买保险商品提供了经济基础;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的青年人占67.4%,他们观念新,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因而较有可能在网上选择优秀的保险产品。来自中国金融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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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
互联网保险业务和传统保险业务都是保险业务,核心是一样的,只是保险业务的不同渠道。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说白了,就是在网上点点鼠标就可以买保险了。而传统保险业务,上门面对面讲解的保险业务,主要针对于寿险,健康险,高端医疗,养老,教育等方方面面。传统保险业条,因为有人的因素存在,人者见仁,智者见智,规划起来需要更强的专业性。
保险公司同样能从互联网保险中获益多多。首先,通过网络可以推进传统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使险种的选择、保险计划的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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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解读|互联网保险新规:持牌机构“五不得”,“头部”再现新商机
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在此之前,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银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两度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出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
《办法》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此外,马潇认为,《办法》明确提出非保险持牌机构的“五不得”,理清了行业边界,划定行业红线,抓住了行业乱象的“牛鼻子”,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办法》压实了持牌机构和自营平台的主体责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隐私保护等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明确监管边界。
大部分保险机构已经做好迎接《办法》实施的准备。
杨帆称,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也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包括产品的设计上更加的普惠、条款更加清晰易懂等。
众安金融 科技 研究院的《保险业数字化转型2020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696 亿人民币,相比2011年增长84倍,在过去十年间实现了 83% 的年均复合增速。2019 年,互联网保险渗透率(定义为互联网 保费占行业总保费比例)为 6.3%,从规模来看,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大约相当于中国第二大保险集团平安集团的三分之一。其中,互联网财产保险2019年保费收入为838.62亿元,同比增长20.60%,高出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10个百分点。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费恢复正增长, 全年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857.7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55.7%。
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杨帆表示,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互联网保险对保险的定价、营销和服务方式等带来深刻变化,让保险保障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杨帆指出,以往的互联网业务主要围绕大流量来创新,未来将呈现多元化创新格局,更加突显用户价值,逐步走向与用户共同设计开发产品,即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等 科技 手段,联合经纪顾问、互联网平台、医疗管理机构、医疗创新组织、特效药供应商,共同搭建起持续为特定细分用户创造价值的生态体系,并实现整体共赢。《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保险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更加透明、诚信,并推动保险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消费者之间形成理念、认知与价值共识。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在规范的同时,也保护互联网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不仅是销售渠道,更是经营方式和服务形态。《办法》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红线的基础上,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 社会 民生:鼓励开发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服务多元化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让保险与场景、技术合理融合;鼓励拓展数据信息来源,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支持保险机构提升销售和服务的透明化水平,可在自营网络平台提供消费者在线评价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参考;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基于数据创新应用的风险管理、 健康 管理、案件调查、防灾减损等服务;推动监管部门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保险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责编 李剑华 实习生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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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17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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